武器本身的结构与其锋背之形是千百年在战争的实践中形成的,因此武器的术与法与其锋形背位是密切相关的。
“法源锋背”也就是武器的击防之法,源于武器本身的锋与背。据锋可知进击之法,据背可知防挡之法。
“术乃法连”,即武器的术是法的连接。每两个招法相连运用则形成一个最短的招术
值得明确的一点就是器术必以拳术为基础,拳术的术落实于对我双方法力结合。再此基础上讲器术的术落实于术乃法连,才是正确的。
例:短刀,其锋为刃尖,据其竖刃与锋尖可查其进击之法有“砍劈撩抹铳”五法。又据其背的背托可查其防挡之法有“克滑架”三法。这就是说法源锋背。据锋背可知短刀击防共八法。
每两法相连,如劈接铳.滑接抹等为一个招术,这就是术乃法连。
刀有八法,每两法相连而成一术,其组合的最多招术应为六十四招。据此可知招法与招术存在一定的数量关系,那就是“术数法法乘”。也就是术的数目是其法数的平方。如剑共十三法,其最多的极限招术是十三的平方,为一百六十九招。
综合上述,术法论的论点有下述三方面:
(一)法源锋背:指明了法源于武器的锋形背位,达到一看武器之形.立刻明其器法,据其法可与对战。
(二)拳乃器之基,术乃法连:指明了拳术与器术和器术与器法的关系。
(三)术数法法乘:这是招术与招法的合理推断。